有关代理合同集锦五篇代理合同 篇 1 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甲方就项目名称为(暂拟名称) 发明专利有用新型外观设计 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工作,现就工作中有关事项责,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报事项; 2)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包括经全体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或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项目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3)甲方的专利申请不应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与退还。 4)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所缴代理费不与退还。 6)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联系及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否则,有此造成的失误,有乙方承担责任。 8)如因甲方过错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所收费用不与退还。 9)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支付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10)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申请从始至取得专利证书阶段中的事宜。 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自收到催款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缴清全部费用,在此期限仍未缴清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有关专利申请事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保密协议。 3)乙方指派相对稳定的专业对口的代理人专门负责甲方的专利申报项目。 4)乙方的代理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在甲方提供资料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外观专利申请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件;新型专利申请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件;发明专利申请在 10 个工作日完成递件(甲方核稿件时间,技术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