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证合同汇总 10 篇保证合同 篇 1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假如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