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咨询服务合同汇编九篇咨询服务合同 篇 1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进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加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加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