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租赁合同 4 篇土地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律规范房屋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荔堡镇南李村贾趟社村,总面积约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第二条 房屋用途和承包形式 房屋用途:办公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20 日止,租赁期限内房屋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
房屋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房屋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500 元(大写:五百元),分一次支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房屋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房屋使用进行监督,保证房屋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房屋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房屋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