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保证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法律规范公务出差行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开财行[20XX]115 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含基层上派、借用人员)
二、开支范围 在县城外出差,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乡镇、街道)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在城区(汉丰、文峰、云枫街道)出差只报销城内出租车费
三、审批制度 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次数;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安排;科室负责人出差,由业务分管领导安排;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单位派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县外派车由办公室凭会议、培训学习等通知签发派车单,县内派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未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
四、报销管理 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会议通知、派车单和差旅费原始单据等为报销依据
县外出差,所有出差人员以单次为报销单元
县内出差,科室人员每半月一次,驾驶员每月一次报销差旅费
驾驶员单独报销,同科室人员可一起报销,以减少同一事项多人报销签字的流程
差旅费报销人员填好报销单后送财务负责人审核,再送财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报销;驾驶员报销差旅费及车辆相关费用均须送办公室主管车辆负责人根据派车单核实,再送财务负责人审核,最后送财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报销
领导出差由办公室根据派车情况负责报销差旅费
五、报销标准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严格执行《开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开财行[20XX]115 号)文件规定,同时遵循以下规定
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