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土地承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一下条款。一、 承包地块:甲方将位于文登市宋村镇台上村的土地亩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使用。二、 承包时限:1、甲方于 20XX 年 1 月 1 日起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2、承包期自该土地由甲方承包之日起 30 年的剩余年限,即 20XX 年1 月 1 日至 2032 年 1 月 1 日。三、承包价格:上述承包地年转让费为元∕亩。四、其它约定: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承包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苗木、农作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五、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等法律法规执行。六、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特此订立合同甲方(签字盖章):20XX 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20XX 年月日村民土地承包合同书 20XX0XX1 8:22 | #2 楼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 西边;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 20XX 年 03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03 月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