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目 录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空调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3、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4、理发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5、 商场、书店卫生管理制度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7、 公共浴室卫生管理制度8、 体育场馆卫生管理制度9、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0、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管理制度11、 医院候诊室卫生管理制度12、 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13、 地铁站卫生管理制度14、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制度15、 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16、 公共场所卫生间清洁卫生操作规程17、 旅业客房清洁卫生操作规程18、 公共场所杯具清洗消毒卫生操作规程19、 公共场所拖鞋清洗消毒卫生操作规程20、 理发、美容用具消毒卫生操作规程21、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1)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2) 餐饮业备餐及供餐卫生管理制度(3) 餐饮业食(饮)具、用具洗消卫生管理制度(4) 餐饮业食品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5) 餐饮业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管理制度(6) 餐饮业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制度(7) 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8) 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卫生管理制度(9) 管道分质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22、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学校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3、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1) 商场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 食品批发单位卫生管理制度(3) 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制度24、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5、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26、 二次供水保洁卫生管理制度27、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8、 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测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上述疾病卫生管理标准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