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2024) 市房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房发〔20XX〕77 号 现行有效 各区房管局,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进行,我局对《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XX 年 9 月 28 日 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建立高素养的评标专家队伍,进一步法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进行,提高评标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及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具备物业管理专业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以及熟悉前期物业管理评标工作和相应法律知识的社会专业人才。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库是指房屋主管部门认定的、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人评标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专家人才库。 第四条 市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前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 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下称市物业中心)负责全市前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的档案管理、日常考评、定期培训、年度考核及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区房屋主管部门负责前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的推举及申报工作。 第二章 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 市物业中心对评标专家按专业水平、理论知识、实践经验、职业范围等类别组建评标专家库,专家库成员总数不得少于 100 人,以满足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 入选前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声望,关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进展,具有从事物业管理评标工作的能力和时间,65 周岁以下,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物业管理实践工作 8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从事物业管理理论讨论或教学 8 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从事 8 年以上司法实践,代理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