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 2024 年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严格根据鄂价费[2024]183号文件及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和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武汉工业学院坐落在白云黄鹤的故乡——江城武汉,拥有汉口常青花园和金银湖两个校区,是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等学科协调进展,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特色鲜亮的高等学府
悠久的进展历史——
学校录用规则第六章录用原则第十六条依照有关规定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十七条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用,具体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主编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十八条往届生录用依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录用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2024 年学校电气信息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建类(土木工程、交通工程)、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包装工程)、艺术类(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按大类招生
第二十条学校第一志愿的投档比例一般为 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 105%以内,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投档比例可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学校优先录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学校可以录用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根据专业级差原则,即在第 1 专业与第 2 专业设级差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