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第一监理处20XX 年 3 月目 录一、 总 则二、 承建单位应报送的文件三、 施工过程测量监理四、 质量控制五、 其 它测量监理工作细则一、总 则**高速公路是**省重点项目工程,测量工作作为贯穿始终的重要环节,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建设单位必须给予充分重视
为了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特编制该细则
请各施工单位测量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1 本规程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以及现行有关技术法律规范编制
3 除非承建单位同意承担风险,否则用于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设计书和观测大纲等关键性文件均须事先报经驻地监理处批准
二、承建单位应报送的文件2
1 施工区范围内现场测量基准点及相关数据由业主单位委托驻地监理处向承建单位(或其施测单位)提供,以作为承建单位进行施测工作的基础
承建单位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进行复核验算
如对该数据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的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测量监理组,共同进行核实
核实后的数据由驻地监理处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2 承建单位应在施测 14 天前,将有关反映其施测能力、水平和施测进度安排计划的报告报送驻地监理处批准
除非相关监理实施细则另有要求,否则,这份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测项目概述;(二)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三)观测仪器、设备设置(含计算机、气象仪器和仪器检验设备等);(四)测量专业人员设置;(五)施测进度计划;(六)测点保护措施;(七)安全防护与成果质量控制措施;(八)监理工程师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3 以上报告须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署后递交,监理工程师将限时给予批复意见,作为承包人施测或申请工程开工的依据之一
4 (基本)控制各测量阶段报告内容要求(一)平面、高程控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