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委托贷款合同(整理 15 篇)篇 1:浦发银行委托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住址: 贷款人: 营业地址: 借款人: 住址: 鉴于委托人 (以下称“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发放 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委托协议》/《委托贷款基金总协议》编号:),及借款人 (以下称“借款人”)申请借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三方当事人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 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委托和代理 委托人委托贷款人发放贷款,贷款人已经接受委托。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 指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监督贷款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贷 款。借款人承认贷款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承认该贷款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贷款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人民币贷款,其贷款种类为 。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即自 年 月 日始 至年月 日止。 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和贷款项目: ,借款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贷款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以每年 360 天为基数,从提款之日起根据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结息日应包括贷款最后归还日)。 3.2 在贷款期内,贷款利率如需调整的,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的通知调整利率。 3.3 假如本合同利率约定为根据银行某档次利率或按某档次浮动利率计息,借款实际占用资金的天数未达到该档次的标准期限,仍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除非委托人与借款人另有约定,如贷款展期后,累计贷款期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按新档次利率或该档次浮动利率计息。 3.4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付息方式和付息日约定如下: 3.4.1 按季付息,付息日为公历年每季度第三个月的廿日. 3.4.1 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每月 日. ()3.4.1 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3.4.1 分次还本付息。 3.5 在此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应付利息。 第四条提款 4.1 满足下列提款先决条件的,贷款人予以办理提款手续: (1)填妥《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和有关借款凭证; (2)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3)已办妥与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公证、备案手续; (4)如贷款有担保的,该担保合同有效; (5)借款人的本次提款与《委托贷款委托发放通知书》或《委托贷款协议》有 关内容和要求相一致的; (6)凡委托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