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1 目的: 1
1 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的进展过程,正确、迅速地控制各种相关设备,达到 疏导和保护人员、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
2 人员要求: 2
1 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2 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 24 小时值班
每班不应少于 2 人,每班连续工作时 间不宜超过 8 小时
3 操作程序: 3
1 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会听到火警或故障的声音,火警指示灯或故障指示灯点 亮,液晶显示屏上有相关的报警信息
值班人员首先按“消音”键,根据液晶屏的信息反馈迅速查明报警部位,通知巡查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核实现场情况
1 火情确认后,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控制室确认火情后,值班人 员立即将联动控制系统转入“自动状态”,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派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通知单位领导并启动《灭火疏散预案》,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做好火警记录
2 若为系统误报,要查明原因并恢复误报设备,消防控制室进行“复位”操 作,并在值班记录上标注
3 若为现场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因特别原因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也 可先将其屏蔽,待故障排除后再利用设备释放功能将设备恢复,在此之间要加强对此部位的巡查; 3
4 若为系统设备发生异常的声音、光指标、气味等可能导致人身损害或火灾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关闭控制器电源
不能排除时,立即通知安装单位或厂家进行维修,应在 24 小时内维修解决,超过24 小时要上报消防部门
故障排除后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2 火灾扑救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事故 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4 交接班程序: 4
1 交接班时与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