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1 出租方(甲方)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仟佰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约或致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余额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四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一次,即人民币仟佰元整
每次交纳房租为当月日前
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___1%/天)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均为乙方负责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5 天的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
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续租周期默认为一年,月租金依市场行情另行协商,其他合约内容不变
续租以下一租赁周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确认为生效
3、租赁期满或终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 h以办理结清手续
若终止满三天,乙方家 h 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乙方迁出时,必须将所有钥匙、卡证等如数交还给甲方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别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