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用气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根据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根据_________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根据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根据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