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处前台基本工作内容 物业管理处前台基本工作内容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物业管理处前台基本工作内容 1.认真,认真,耐心的对来访业主提出的问题或者建议进行回答,解释,记录并联系相关部门做出解决或上报给主管部门或领导。2.做好业主档案的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处前台基本工作内容 1.认真,认真,耐心的对来访业主提出的问题或者建议进行回答,解释,记录并联系相关部门做出解决或上报给主管部门或领导。 2.做好业主档案的管理工作。 3.熟悉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一般事件事故处理程序。 4.对已经报修的项目进行电话跟踪。 5.配合物业管理员收取管理费。 6.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 2:高新区政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着装规定 高新政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着装规定 为树立政务服务中心良好的公众形象,现对前台工作人员的统一着装作出规定,请全体前台工作人员遵守。 第一条 前台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有法定职业制式服装的前台工作人员,按行业着装规定着装,无行业制服的着政务中心统一的工作服。原则上,按季节交替统一着装。 第二条 前台工作人员应当做到着装干净,仪容法律规范,精神饱满,端庄大方,不得披衣、敞胸、挽袖、卷裤腿,制服(工作服)便装混穿。 第三条 有重大接待任务和有特别需要时,按中心要求统一着装。 第四条 中心每两年统一换发新装。因工作需要,前台工作人员未满两年需要更换的,新进驻中心的前台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统一制作服装,其制作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作时间不满两年调出大厅的,中心统一配发的工装应及时交回中心,着本单位制服的执行本单位规定。 第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按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篇 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法律规范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法律规范 一、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卑视服务对象; 二、不准擅自否决申办项目; 三、不准超期办理承诺件; 四、不准将应在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拿回原机关办理; 五、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六、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在工作日内中午饮酒; 七、不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和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 八、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实施打击报复; 九、不准在工作地点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聚堆聊天; 十、不准带子女进入工作场所。 对违反上述十不准之一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判;情节较重的,两年内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并不得晋职晋级;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