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1
0 目的 法律规范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各项性能良好
0 适用范围 使用于物业部辖区内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0 职责 3
1 物业部经理负责审核《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2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制定《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该计划的具体实施
3 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及消防员具体负责消防系统的日常保养工作
0 程序要点 4
1〈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 4
1 每年 12 月 15 日前,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组织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报公司审批
并按系统的运行情况拟定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2〈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a)有明确安排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 b)有具体组织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c)有明确的维修保养周期; d)有具体的维修经费预算
2 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时,应严格遵守〈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并按〈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进行
3 检查 4
1 日检:每班次在当值班长的指导下由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下列检查: a)每班次均应进行系统设备的外观检查; b)火警功能
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探头现场有无蒸气、烟雾、粉尘等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环境干扰存在,如有其他干扰存在,应设法排除
对于误报频繁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或探头显示灯不亮、不能接收信号,应及时清洗更换; c)自检功能
按自检键后,进行复位,让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不能复位应查明原因; d)故障功能: 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丝有无烧断、接触不良的情况; 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是否损坏,有无断线; 探测回路故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