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班主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1 学校与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都负有十分重要的责任,为了明确责任范围,特别要求各位学生家长同学校班主任签订学生安全事故责任书。 1、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有责任对孩子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家长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良好的'行为习惯、良好的生活习惯。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小学学生一日常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 2、若学生家长或学生不遵守《小学学生一日常规安全管理制度》或不服从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3、学生若因患病或其它特别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或其他活动的,家长要亲自向学校或老师说明情况。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4、学生因有事或生病,其家长必须亲自向孩子的班主任老师请假,若不能亲自请假的,必须请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若因未请假或学生迟到、早退、躲学、逃学而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学生家长负全部责任。 5、学前班、一、二、三年级学生原则上要求学生家长接送,若不能接送的,连同四、五、六年级的学生由家长自行负责学生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保障。若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其学生家长负全部责任。 6、签字日期为 20xx 年 3 月 2 日。 学生家长若对上述要求无异议,请与班主任老师签定此安全责任书,若无故不与班主任老师签定本责任书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负。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于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 学生班级: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2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贵州省《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有关条款,根据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进展,若因学校或老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