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买卖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全称扶绥县渠旧镇弄卜村那当山方解石矿山; 2、甲方转让的采矿权许可证号:xxxxxxxx 3、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扶绥县国土资源局; 4、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以《采矿许可证》为准。 5、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面积是 0.0952 平方公里。 6、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权属情况。 二、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1、甲方自愿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转让给乙方,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有关单位审报。 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矿区采矿权转让金及办理证照行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元)。此总价包含采矿权转让金、办理有产在证照费用、矿区土地租赁费、矿区青苗补偿费、矿区旁约 20亩,矿产堆放场地的租赁费及青苗补偿费、经济作物补偿费,出入矿区道路使用费。 3、合同转让总费用分五次缴纳。 第一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先期付款。 第二次:在本合同标的有关证照,办理完毕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元),并从中扣除办理证照的费用。 第三次:在第二次缴纳转让金 15 天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 第四次:在第三次缴费三个月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元)。 第五次:在第四次缴费五个月后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余下的转让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元),本合同转让金缴纳完毕。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涉及的证照办理及过户、变更等。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在合同转让金总价中扣除。 2、在乙方第一次缴费后,甲方要协助乙方有关机械及人员进场生产。 3、乙方进场后,甲方要协助解决村委及村民关系,不能出现无故阻挠生产的行为。 4、矿区的界址、权属必须真实有效,甲方不得有任何隐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