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承包合同 14 篇矿山承包合同 1 发包方:xx 市 xx 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同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 xx 市 xx 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xx乡 xx 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 xx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xx 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 xx 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 9 亩)。 自 XX 年 月 日起至 XX 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XX 年 月 日至 XX 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三、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 65000 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 元)。 四、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五、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