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2024 年高考录用照顾资格申报时间及条件 福建 2024 年高考录用照顾资格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 年 3 月 17 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考生须根据《2024 年福建省高考录用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要求,提交《2024 年福建省高考录用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用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申报对象为已参加 2024 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用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拟参加 2024 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用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对于已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用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因相关大赛举办才获得录用照顾资格的未被录用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福建 2024 年高考录用照顾资格申报条件 2024 年福建省部分高考录用照顾项目如下: 1
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 20 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 10 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 5 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 5 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 5 分,加分对象为全省 19 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 3 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 3 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