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房屋租赁合同书空白房屋租赁合同书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双方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多次沟通、充分协商,为租赁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求双方恪守信用,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租赁范围: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台州市黄岩区电大路 号 楼 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件
3、特别约定:甲方保证对本合同所称标的享有所有权并保证该标的没有产权纠纷
若有第三人主张异议,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甲方负责理清,与乙方无涉
如乙方承租后因上述未清事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该房屋年租金为 12 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租金总额为 60 万元(大写:陆拾万)
2、租金支付时间:租金的支付方式以先付租金后使用为原则,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在每年的租赁期限届满前 60 日即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由甲方直接收取或由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4、本租赁协议不存在房屋租赁保证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房屋租赁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执照验审、国家税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应按时缴纳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水、电、通讯线路等处于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