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借款合同(15 篇)简单的借款合同 1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
1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
2 借款用途:
3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21 年 月 日起至 21 年 月 日止
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
第二条 借款给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 借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3
1 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2 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
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
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
1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3 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 出现本合同第 1
2 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
1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2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 1
2 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3 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4 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根据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