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保证合同集合十篇保证合同 篇 1 出借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 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本合同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利率 3.1 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4.1 本合同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 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期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第五条 借款发放 5.1 甲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甲方审查同意。 5.2 借款的发放实行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乙方: Ⅰ、现金 Ⅱ、乙方授权甲方将借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下列帐户,即为甲方依约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5.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 6.1 利息给付方式按对接双方约定执行,到期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 乙方如欲提前还款,应征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还。 第八条 借款担保 8.1.1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2.2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8.3.3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3.4 在借款期限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