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保证合同集合 5 篇保证合同 篇 1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都是保证合同中涉及到的时间方面的问题,从两者的名称上就可以看出,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含义是不同的,那么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如何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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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概念,要区分掌握: 1、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
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
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假如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一样的
保证期间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
假如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比如: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甲乙约定乙于 20xx 年 5月 1 日还款;丙为保证人,甲丙签订保证合同,但并没有明确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那么依照法律规定,丙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即假如乙于 20xx 年 5 月 1 日未按时履行债务,那么丙的保证期间为 20xx 年 5 月 1 日起 6 个月
假如甲丙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就根据约定的保证期间
2、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1)一般保证中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