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屋租赁合同汇总 6 篇房屋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 》、《 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及《 鞍山市城市房屋经营性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区 路 号建筑面积 ㎡结构的房屋
出租给乙方用于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租金且延期超过三个月;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责任的; 2
出租方不按合同规定乱收租金的; 3
出租方无理要求或干扰,阻碍承租方正常经营活动的
第三条 租金或租金的交纳方式及税费 1
年租金 元,租金交纳方式: 2
按规定租赁交易手续费每年缴纳一次、换发《房屋租赁证》一次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仔细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假如出租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者继续有效
出租人出卖房屋,需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房屋时,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