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除租赁合同 3 篇解除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证 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 200X 年 01 月 01日起至 200X 年 12 月 31 日止。现因乙方于 200X 年 12 月 31 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月 01 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 200X 年 01 月 01 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 01 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0。 缴纳 200X 年 01 月 01 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解除租赁合同 篇 2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宁夏万维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 7 号楼和 5 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 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