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承包合同模板 线路承包合同 1 甲方: 乙方: 为了适应运输市场的变化进展,加强客运线路的管理,完善客车承包经营工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线路、期限与内容 甲方将 至 的客运线路交由乙方承包的粤Q号客车进行专线或循环承包经营
该线路途经 ,全程 xx 公里,车日行程 公里
去程及回程的发车时间分别按甲方和对方站的规定执行
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缴交客运线路牌保证金 10000 元
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时,待乙方交回线路牌后,甲方如数退回乙方线路牌保证金
承包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期间,车辆停放费及承包金缴交规定: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缴交车辆停放费 元
2、国家实行费改税前,承包第一年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承包金 元/月和代收代缴费用 元/月,两项合计应上缴 元/月;国家实行费改税后,承包金和非费改税部分代收代缴费用共按 元/月缴交
3、国家实行费改税前,从承包第二年起每年承包金按5%递增; 国家实行费改税后,以第一年所定费改税承包金为基数每年按 2
4、承包金不包括车辆折旧费、承包者自负的成本费用和代收代缴费用
5、乙方必须在每月的 5 日前向甲方缴清当月应缴的车辆停放费和承包金
逾期不交的,甲方每日按欠款总额的 1%向乙方计收滞纳金
6、乙方拖欠车辆停放费及承包金 5000 元以上,或拖欠时间达10 日以上,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营运,直到乙方交清所有款项为止
停运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停运期间乙方根据本合同和《客车承包合同》应缴交的款项不得冲减
7、乙方累积拖欠车辆停放费和承包金 15000 元以上或拖欠车辆停放费、承包金 20 日以上逾期未交,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和《客运线路承包合同》,收回线路经营权和客车使用权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