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合同合集 8 篇经营管理合同 篇 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托管物业简况 1、托管物业位于泰安市区泰山弗尔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平方米,
2、托管物业需根据 四 星级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电热水壶
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阳台休闲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垫、床头柜
其他类:窗帘等
配套设施:会议室 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若交付时房间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须根据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托管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
第三条 经营托管权限 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赁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
第四条 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甲方托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 3年,交付的具体时间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在上述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内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
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