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防火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与各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目标 (一)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
(二)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三)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防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街村书记、主任一把手是辖区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领导组织,明确专人主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制度
一要完善村长责任制
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与有关人员签订责任状,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形成由上至下,贯穿有力的责任体系
二要完善护林员管护责任制(责任区)
村要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 抓好对护林员的责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要完善对特别人群监护责任制
少年儿童和智力不健全人员是森林防火的重点监管对象,村要全面落实对重点人群的监管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状,同时坟主、园主、牧主也是管理的重点对象,村也要实行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奖惩制度,避开因管控不到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做好现有森林防火器具等基础设施管护和维修
加大防火宣传资金投入,要有专项的森林草原防火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四、加强防火宣传 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广泛深化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防火期村广播每天不少于两次讲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