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承诺书1、对所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完全负责,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年有效保修期
所装修物业经物业公司检查有违章装修或渗、漏、损坏等情况,承担所聘人员违章罚金
2、对装修物业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装修开工起即实行防火措施,根据有关消防条例,装修期间装修场地内每 50 平方米必须配备一个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外貌及公共设施,外墙不打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大量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全用功能;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同时做好多于 24 小时的防水试验,经物业公司验收方可进行覆盖(同时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厨、卫天棚吊顶是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将生活污水入雨水管道
8、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堆放点,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
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9、安装防盗网、防盗窗需按物管公司要求,安装空调的位置要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
10、不擅自改动智能化线路
11、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通知燃气公司进行
12、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13、装修施工期间不使用瓶装燃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根据建设部 110 号令,物管公司对违反上述行为有权做出以下处罚:1、责令停工; 2、恢复原状; 3、没收工具;4、停水停电; 5、赔偿损失; 6、清场
本施工单位将格守以上承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全称(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