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合同 3 篇财产租赁合同 篇 1 现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 (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付期限,根据国家 的规定执行(如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 (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保养费均由出租方承担
(如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保养,费用可从租金中扣除,扣除租金还不够支付修理费时,可以请求出租方补足不够部分
对 (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要求是
第五条 出租方也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归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件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承担方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出租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要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