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转让协议书合集 8 篇车位转让协议书 篇 1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年 月 日 在/县)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 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 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 产权清楚,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 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 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 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根据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根据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 (不作累加): 5.1 逾期在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 逾期超过 方根据转让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乙方使用。 6.2 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根据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 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 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 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