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责任书车间安全责任书 1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公司与各位聘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二、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厂区,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严禁在吸烟区以外的地方吸烟,违反者开除
三、生产线、印刷机、模切机、成型机及特种设备上岗培训不得少于 50 小时(特别工种持证上岗)
培训结束后,经生产线主管和生产部部长考核认可并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损害自己,不损害别人,不被别人损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五、所有生产岗位员工禁止穿着裙、袍、披肩等宽松服装,对于从事运转机器操作的员工不应留长发和佩戴首饰,以防造成缠绕危险
即:穿工作服(系扣,裤腿、袖口不能挽起),女员工带工作帽
六、所有员工严禁在滚床上行走,嬉戏;严禁用滚床推车(地牛)拉人、推人;作业时,严禁将手伸进口袋中
七、在工作中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损害的,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损害的,视情节给予经济赔偿或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清除出厂
八、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组和个人,由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九、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而定为:警告、处分、处罚、开除
十、对恶意破坏公司设备、财产的个人或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