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技术合同 1. 软件开发技术合同书 2. 软件开发技术合同范本软件开发技术合同书 软件开发技术合同 一、合同的格式 合同的格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只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含哪些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合同格式。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酬劳;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软件开发技术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精心整理的软件开发技术合同,欢迎大家分享。软件开发技术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我国《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五种情形解读: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8 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9 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