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出勤请假制度1.全校教职工工作日应正常出勤,及时到岗,仔细做好本职工作。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应服从学校安排出勤,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核发加班补贴。2.教职工出勤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参加周一升旗、晨会,以及有早读和上下午第一节课的`老师要提前到校,其他人员上午应不迟于 8:00、下午应不迟于 2:45 到岗,否则即视为迟到。全校教职工上午应不早于 11:00、下午应不早于 5:45 下班,否则即视为早退。3.学校将组织定期不定期考勤,考勤结果与教职工绩效考核挂钩。二、请假1.凡请假,均需本人写出请假报告或填写请假单,注明原因、时间、天数,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突发病或意外事故例外),续假要办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2.凡因病需休假,一律凭正规指定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建议休假天数的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任课老师应首先将病假单送教务处与年级部调整好课表,行政人员交本部门负责人登记。每个月末各处室统一汇总到办公室。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3.遇有因工外出和假期在外地,因病需治疗或休假,不能按时回校上课和工作,须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回校后,必须出具当地市(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方能做病假处理。在外住院治疗按淮安市医保政策执行。4.产假、人工流产(含小产)按盛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即:正常产假为 90 天,晚婚晚育奖励 1 个月,难产者(含剖腹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每个增加 15 天,不满 4 个月人流者为 20天,46 个月为 6 周,7 个月为正常产假,且连续计算假期。如产假后继续请病假则扣除产假天数外,如数计算病假天数,产假条应及时交办公室存查,因身体状况或妊娠反应强烈而需要休假保胎,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5.结婚提倡安排在节日寒暑假内,尽可能不占用工作日。晚婚等特别情况可批 3—5 假期。丧假按省市有关规定,给治丧假 3天,到外地奔丧,另给往返各 1 天假期。丧假限于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不属于此范围的按事假处理)。6.因急事必须请假,需事先由本人向本部门提出并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交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方可请假,涉及课务或工作的由教务处归口管理,调整好课务后报到年级部或相关各部门,月末各处室汇总到办公室。7.请假涉及范围包括上课、上班、升旗仪式、开学典礼、教职工大会、组织生活、教研活动例会等,上述范围内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8.审批范围,老师请假 1 天内,由年级主任批准,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