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方案 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方案 1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防灾减灾日”的批复》(国函 1 号),自起每年 5 月 12 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根据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赵树丛副省长批示精神以及省政府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民政厅要求,为做好我市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加,达到良好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效果,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进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
我市地处江淮分水岭,地理条件复杂,多发干旱、洪涝并常伴有风雹等自然灾害,又多次受到从江浙沿海登陆的台风影响,引发暴雨而导致洪涝灾害
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意识,有利于深化推动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必须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进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以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 (一)、省暨市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5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 在市府广场进行“防灾减灾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省、市民政、水利、国土资源、农委、林业、教育、科技、气象、地震、人防、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进行街头咨询、散发“防灾减灾”宣传材料
届时,省、市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指导
由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牵头
三县参照省、市方式相应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