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预 案 编 码 :TM-YGYA-01编 制 单 位 :生产技术部发布实施时间:二 O 一一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一、总则(一) 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快速、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和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特制定本预案。(三)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有效应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法律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调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养。(四) 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企业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暴雪、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倒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桥梁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筑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等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暖、供电、供油和供气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五)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发生的各类重特大事故。 二、基本情况(一) 概 况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部位于大同市西南 15 公里处的新平旺,是国家规划的 13 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公司所属各矿、厂、子(分)公司主要分布在山西和内蒙古,东西跨度 300 多公里、南北跨度 600多公里的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