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编号: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2:30 至 16:30,加班是 17:00 至 20:00(特别状况的加班,服从领导布置)
2、上、下班时都必需打卡,如遇特别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觉,双方各扣罚¥20 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
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 元,严峻者免职处理
5、布置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别缘由,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 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 30 分钟者,处罚¥30 元
不到 30 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 元;延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 分以上者,情节严峻者,作免职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 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 5 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 10 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别状况者,如_____、丧假、病假,视状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常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峻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需听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准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乐观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