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编号: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2:30 至 16:30,加班是 17:00 至 20:00(特别状况的加班,服从领导布置)。 2、上、下班时都必需打卡,如遇特别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觉,双方各扣罚¥20 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 元,严峻者免职处理。 5、布置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别缘由,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 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 30 分钟者,处罚¥30 元。不到 30 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 元;延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 分以上者,情节严峻者,作免职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 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 5 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 10 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别状况者,如_____、丧假、病假,视状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常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峻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需听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准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乐观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峻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缘由长久无故不加班,3 次不听从生产布置者,给予警告,超过 3 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心情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尽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