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安置房办证工作,加速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0 日,对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工作开展全面集中攻坚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抓住有利契机、集中整合资源、激发属地活力、发挥协同优势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上门催交,提升已核未售安置房回款率; (二)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承租面积价格核算时间; (三)全面起底清理,攻坚摸排全区承租面积及空置安置房底数
三、工作目标 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0 日,收取安置房承租面积房款8000 万元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专班,专班负责调度全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统筹做好数据统计、核算价格、综合协调、调度入统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建立调度机制
集中攻坚期间对出售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重点调度工作推动落实的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和下一步有针对性进行协调解决的具体措施等
(三)强化跟踪问效
集中攻坚期间对出售情况“每半月一通报”,通报承租面积出售回款情况,对攻坚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强化实绩跟踪问效
(四)健全激励机制
健全承租户激励机制,提升购买意愿; 完善街道办事处、区 XX 公司及参加一线工作人员的正向激励机制,促使工作人员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攻坚任务完成
五、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 1.负责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政策宣传; 2.负责摸排安置房承租信息(不包含在区承租面积信息表内)和空置安置房信息(不包含在区清房办空置房清单内)工作; 3.由征收项目责任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内的安置房承租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