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安置房办证工作,加速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0 日,对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工作开展全面集中攻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抓住有利契机、集中整合资源、激发属地活力、发挥协同优势。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上门催交,提升已核未售安置房回款率; (二)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承租面积价格核算时间; (三)全面起底清理,攻坚摸排全区承租面积及空置安置房底数。 三、工作目标 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0 日,收取安置房承租面积房款8000 万元。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专班,专班负责调度全区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集中攻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统筹做好数据统计、核算价格、综合协调、调度入统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建立调度机制。集中攻坚期间对出售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重点调度工作推动落实的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和下一步有针对性进行协调解决的具体措施等。 (三)强化跟踪问效。集中攻坚期间对出售情况“每半月一通报”,通报承租面积出售回款情况,对攻坚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强化实绩跟踪问效。 (四)健全激励机制。健全承租户激励机制,提升购买意愿; 完善街道办事处、区 XX 公司及参加一线工作人员的正向激励机制,促使工作人员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攻坚任务完成。 五、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 1.负责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政策宣传; 2.负责摸排安置房承租信息(不包含在区承租面积信息表内)和空置安置房信息(不包含在区清房办空置房清单内)工作; 3.由征收项目责任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内的安置房承租面积价格核算(自受理后两日内完成); 4.负责已核价承租户出售款催交工作; 5.负责发放安置房承租户支付购房款实物奖励; 6.负责属地安置房承租面积出售信访维稳工作; (二)区建投公司等征收(拆迁)主体单位 1.负责拆迁项目安置房承租面积价格核算(自受理后两日内完成); 2.负责征收和拆迁地块安置房承租面积、入住时间、预收房租等相关信息(自受理后两日内完成)的填报; 3.负责加快安置房承租户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 4.负责集中攻坚阶段奖励资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