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思考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是保证所有相关的信息得到最公平的披露,减少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的运作透明度,保护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财务报表,以及对投资者的决策有重大意义的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都受到公平和同等的待遇
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来分析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机制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主要存在以下两大类问题: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与信息披露的虚假性
(一)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
上市公司往往把会计信息披露看作是一种额外的负担,而不是把它看作一种应该主动承担的义务和股东应该获得的权利,因而不是积极主动地去披露相关信息,而是抱着能够少披露就少披露,能够不披露就尽量不披露的心理
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况
(二)信息披露的虚假性
这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问题
普遍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并伴随着大规模的信息造假,是造成我国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
由于对信息的产生及其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很难预期,买卖双方对股票价值的变化,判断就很不确定;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状况十分容易引起价格操纵,导致股票价格的严重扭曲,由此造成证券市场上供需双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机
一方面加大了证券市场的风险,另一方面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股东配股、终止其股票上市等法律法规中的条文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也在客观上使得上市公司追逐账面利润、操纵盈利的动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不实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资金用途使用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如果改变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可是我国上市公司常常出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不符
某些上市公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