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用”是上市公司的特有信用 当我们讨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之时,我们不能不对上市公司的信用给予极大的注意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已达 1200 多家,证券市场的总市值规模已跃居亚洲第三,仅次于日本和中国香港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越来越显著
证券市场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然而,不容乐观的是,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壮大,上市公司各种违法违规现象也同时滋生,从早期的“琼民源”、“红光”到“猴王”、“郑百文”直至“银广夏”,形形色色的事件层出不穷
频繁发生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小股东权益、上市公司造假上市、虚假陈述、不公允关联交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都严重地危害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特别是 2001 年以来,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不仅频繁,而且涉案金额大,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
因此,当我们寻求重建信用体系、恢复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基本信心的机制时,我们必须重塑上市公司信用
这里,着重对上市公司信用特质和如何提升上市公司信用作些探讨
一、上市公司信用的特有性质 上市公司信用的特质,是人们特别关注上市公司信用的基础
无疑,上市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它在一般商事活动中的信用与一般公司一样,其内容与范围没有根本性区别
我们所讨论的上市公司信用是指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信用,因而可以称之为“上市信用”
这种信用是借助证券市场表现出来的,反映在上市公司股票①的发行、交易中
无疑,信用以信任为基础,所以,人们对于信任在商事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一直给以很高的评价,认为“商业本身也要依靠许多相互独立的洞察力厂…
它要依靠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它要依靠诺言和合同的诚实守信厂…
”②如果没有这种信任,没有人们对实现自己的期待的信任心,人们不可能建立起信用关系
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