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方案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方案【一】先进典型是社会进展和进步的先锋与楷模,是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典型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现结合实际,制定《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把典型推举、培育和宣传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健全制度,把握标准,选准典型,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带动和辐射作用,为建设和谐城管、创新城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城管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宣传推广工作长效机制,在全系统选树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勇于奉献、吃苦耐劳、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形成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发广阔干群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力,进一步提升城管队伍整体素养,推动城管事业全面进展
三、选树范围和名额1、选树范围
执法典型以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环卫典型以各区城管局、管理典型(含区局机关)以市城管局机关党委为单位,按条线组织推举上报
2、选树名额
各条线结合每年度城管系统先进评选活动,于每年底(与市局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步)向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举先进典型个人 12 名、先进典型集体 12 个
3、选树要求
各条线结合市局年度开展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将工作中事迹真实、突出、感人,符合选树和培育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推举到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后,纳入市城管局先进典型选树资料库,并确定为市城管局先进典型培育对象
四、选树条件1、体现时代性
主要看是否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时代精神,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对城市管理工作是否做出突出贡献
2、注重群体性
根据由下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