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区委一届十九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法律规范区各预算单位的公务和商务接待行为,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影响进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总体布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区公务和商务接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格根据区委、区政府、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影响进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原则,紧紧围绕区公务和商务接待行为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违规吃喝、接待管理有漏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法律规范各预算单位的公务和商务接待行为,实现我区公务和商务接待法律规范有序。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区直各单位(含下属单位)、各乡镇(场)、经济开发区 2024年以来的公务和商务接待情况(尤其是每年合计超过 2 万元以及公务和商务接待费用逐年同比上升的情况)。 三、整治内容 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安排接待用餐,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用餐提供高档菜肴、野味,工作餐违规提供烟、酒等问题。 违规吃喝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以商务接待为由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等问题。 接待程序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执行接待公(电)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等接待程序问题(接待公〔电〕函、接待清单、发票、pos 机小票、网络打印清单“五单”不全)。 接待报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财政部门规定要求,对单位公务接待报账不法律规范的问题。有无延期结算、累积报销;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接待费用;变换核算科目,以会议、培训费等形式报销;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 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其他违反规定的吃喝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4 年 3 月 2 日-3 月 26 日)。被检查预算单位对比整治内容,填写《公务和商务接待自查情况表》,仔细开展自查,查找本单位接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 3月 26 日下午下班前将《公务和商务接待自查情况表》和自查报告报财政局公消办(六楼)备案。同时,各预算单位要坚持“边查边纠、立行立改”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此次公务和商务接待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实地检查(2024 年 3 月 29 日-6 月 25 日)。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成立三个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财务、座谈了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