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从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这个立场出发,围绕着如何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进行有效实践
一、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以人为本强调人在社会历史进展中的主体地位
这种人是真实的、社会的、实践的人,是一切活动主体和承担者,又是一切事物的最终根据和本质
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既肯定人在社会历史进展中的主体地位和目的地位,又肯定人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作用
因此,我们要尊重人的独立人格、需求、能力、个性差异;促进人的提升,引导、帮助人打破束缚,激发人的潜能,提升人的能力;支持人的进展,实现人可持续的进展,最终实现人自身的全面而自由的进展
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体性作用的农民,其主体性包括了独立性、能动性、自主性和制造性
独立性表现为要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和职业特征,有平等的进展机会,有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能力和与其他阶层一道共享所制造成果的制度安排;能动性表现为在推动自身富裕和农村现代化中的强烈进取心,为制造财宝而渴求现代科技、智力开发和政策支持以改造自己的革新精神;自主性表现为有自主选择职业和劳动方式、自主支配自己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成果、自主选择进入市场网络参加市场竞争、自主参加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权利;制造性表现为在改变自己命运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乃至农业现代化中所体现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制造性劳动和不断地提升与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① 二、三个现实的问题 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就是要强化农民的主体性,保证农民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发挥人的能动性、制造性
然而,在当前,有三个问题弱化了农民的主体性
一是认识上的问题
包括别人对农民的认识和农民自身的认识两个方面
在现实生活中,人越来越被边缘化,许多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人考虑问题只是从物出发,见物不见人,缺乏人的意识、人的观念、人的维度
对农民的认识上,忽视农民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