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学生工作实习报告 4 篇学生工作实习报告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日,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工作实习报告 4 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学生工作实习报告 篇 1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稳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加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局部参加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化的讨论,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20xx 年 4 月 29 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 349 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 20xx 年 7 月 4 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 年 6 月 7 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 轴约 86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