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贯彻云南省总工会第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确定的 全省工会 xx 年度总体思路,落实“打牢工会物质基础” 的工作任务,全面加强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云工[xx]23 号及云狱电[xx]128 号文件精神,配合 监狱系统做好基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我狱积级组织了相 关人员对本单位工会财务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 一、对 xx 年 1 月 1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工会财务进行了自检自查,仔细查看会计凭证账簿主要清查工会经费财政 划拨和非财划经费是否按比例足额计拨。经与财务科、劳资 科相核对工人、干部工资总额对此两年度计拨经费进行统计 核实 xx 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 16135 元计拨工会经费 为 32266 元实际拨入数为 32574 元,干部工资总额为 556364 元计拨经费为 667673 元,实际上拨入数为 65235 元干部少拨经费 62396 元。xx 年度工人工资总 额为 1676194 元计拨经费为 335299 元实际拨入数为 337219 元干部工资总额为 715184 元计拨经费为858187 元实际拨入数 825534 元,xx 年干部增资未提工会经费故少拨 326.66 元此两项经核实后将在 xx 年度补拨付工会。 二、 工会收到行政计拨非财划经费都按比例足额上解。 三、系统工会对下补助的送温暖款、专项补助款都严格根据 规定专款专用。 总之,我单位工会严格根据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 收支,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建立会账簿,按时记账,及时核对银行、现金日记账,按季编制基层工会资产负债表 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表,年终编写财务工作总结,会计资料信息真实、正确、合法、账表、账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