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第一篇政府采购中心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我中心专项检查工作,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岗位进行自查 一、自查的主要环节包括 (1)编制采购文件环节;(2)采购信息公布;(3)供应商登记、资格预审;(4)标前专家抽取及其保密工作;(5)采购评审环节
二、 采购数据统计情况 从 xx 年至 xx 年 6 月,我中心共进行了 264 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 36556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 265626 万元,节约财政资金 4831 万元,平均节约率为 11%
采购数据统计表(单位万元) 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 xx55832275511266915% xx6766758487613% xx 86935181298123313% xx (上半年) 566293555737719911% 合 56265626483111% 采购方式统计表 时间次数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 xx5512133 xx672143251 xx 8637137153 xx 上半年 561724141 合计 264864317845 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情况 自 xx 年以来,共收到 18 宗质疑投诉,引起原因均是不服标后结果,认为中标供应商有欺骗行为
在 xx 年 1 月分别有两公司实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手段骗取中标
发现查实后,在区财政局的支持下,对这两家公司作出了扣留投标保证金和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xx 年 7 月,评标专家操纵我区有线电视台的光传输项目被投诉,经区监察局、区检察院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我中心重新进行了招标,并且节约了 1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