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汤沟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如下 一、领导责任制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 领导班子担负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各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促进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的正确进展观和“以稳定创优环境,以稳定保障进展、以稳定促进和谐”的正确稳定观; 2、把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 3、健全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层层落实责任,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4、及时讨论解决涉黑涉恶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 (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党政一把手是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汇报,进行形势分析,对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2、对涉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亲自讨论解决; 3、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 4、对涉黑涉恶事(案)件,立即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三)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管领导是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 2、组织实施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3、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加综治、平安建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 4、对涉黑涉恶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 (四)部门的责任 其他领导是所分管部门、行业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人。 1、根据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所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落实; 2、及时排查所分管部门、行业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并仔细负责地解决; 3、所分管部门、行业对涉黑涉恶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