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理指南《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1 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 4 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编号。)5 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 审批对象(必备)(符合办理事项业务条件的对象。)7 审批依据(必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 3 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8 办理条件(必备)符合换证的条件9 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前台受理、后台进行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营业执照;4.涉及许可事项变更的提供相应材料。注:1.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2.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3.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11 流程图(必备)1. 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向食药监提交网上申请,预审通过后,准备申请材料,向窗口提交申请。2. 窗口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相对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根据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通知。3. 现场审查根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