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产假: 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职工产假分别按以下情况执行上海职工劳动保护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生育第一个子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人口与方案生育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规定生育的晚育妇除享受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人口与方案生育第三十三条〕 符合??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在规定的产假根底上增加晚育假 30 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 3 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 应当在产妇产假间使用。晚育假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间的工资根据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 顺延。上海方案生育奖励与补助假设干规定第二条〕 产前假: 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班劳动。如工作容许经本人申请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职工劳动保护第十二条) 职工妊娠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职工劳动保护第十三条〕授乳时间哺乳假: 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非常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非常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职工授乳时但最多不超过六 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职工劳动保护第十五条〕 职工生育后假设有困难且工作容许.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职工劳动保护第十六条〕保胎假 职工按方案生育怀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根据本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劳动总福利司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的复〕注:产假 90 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归纳一下这些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无...